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暂行办法》(办研发〔2014〕428号)和》和《我校做好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学科专家组、复核审查组、监督工作组,分别负责资格审查、初选审查、复核审查、监督工作。
(一)招生工作组
组 长:洪 波
成 员:郭亚宁 张娟娟 韩 硕
(二)学科专家组
组 长:张延龙
成 员:刘建军 吉文丽 李厚华 罗建让
(三)复核审查组
组 长:张延龙
成 员:吉文丽 李厚华 罗建让 杜灵娟 洪 波 孙道阳
(四) 监督工作组
组 长:孙玉瑷
成 员:高 天 弓弼 卫晓晶 张红俊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学历、学位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博士,还须同时符合《我校我校具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13 号)规定的条件。
(三)学术基本条件
硕士毕业生需在北大核心期刊(最新版)发表至少1篇论文(第一作者或并列一作),或在SCI/SSCI/A&HCI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前五作者)。
(四)外语水平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需提供最近五年内通过英语等级考试的成绩证明(包括 TOEFL、GRE、IELTS、CET-4、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 中至少一项;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生的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无以上外语等级合格证明的,需要有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英文文章。
(五)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号)要求。
三、具体工作及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6日8:00时至2022年1月5日22:00时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及缴费,报名费150元/人。
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index.do。
(二)提交材料
1.网报阶段,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1)《我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附件2);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附件4);
(5)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供在读证明)。
(7)最近五年内通过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包括TOEFL、GRE、IELTS、CET-4、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中至少一项;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生的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
所有进入复审考核的申请人,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测试合格者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通过考核并确定为拟录取的申请人,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8)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9)我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附件3);
(10)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电子版材料请按序命名并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内,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学校-专业”,于2022年1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yuanlinyjs@nwafu.edu.cn。
2.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并已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在2022年1月10日前将《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及上述10项报名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B314核验,原件待复审考核时交学院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请及录取资格。
请按我校报考博士研究生材料清单(附件5)要求提供纸质材料、按序整理,并将清单附在报名材料首页。
EMS或顺丰邮寄地址:陕西杨凌我校南校区bat365在线平台研究生办公室。收件人:张老师 029-87080274。
(三)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拟于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
学院招生工作组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初选审查环节。资格审查期间对申请人进行政审,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者,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政审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初选审查(拟于2022年3月13日前完成)
学科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审查。综合初选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向,提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可提出调换导师的意愿。
3.复审考核(拟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
复核审查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复审考核包括政审、心理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和面试。
考核总成绩由四部分组成(满分400):外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面试成绩,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0分。
(1)外语成绩:按学院组织的外语测试成绩;
(2)业务课(一)成绩:园林植物品种分类学或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理论笔试成绩;
(3)业务课(二)成绩:风景园林科学进展笔试成绩;
(4)面试成绩:申请人汇报课程学习、外语水平、学术研究情况及博士期间科研计划,专家组提问、答辩,并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潜力进行打分。为保障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期间全程录音录像。
计算公式:拟录取总成绩(400)=外语成绩(100)+业务课(一)成绩(100)+业务课(二)成绩(100)+面试成绩(100)
4.公示及拟录取
(1)录取原则
①申请人考核合格后才具备被录取资格。政审、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及考核的各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②采取双向选择的原则,加大导师对申请人的选拔力度。导师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
③考核小组将考核总成绩按导师名下排序,并结合当年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公示
①学院招生工作组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对复核审查记录及成绩进行审查,确定学院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2022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②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作监督
(一)为保证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工作组依法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对申请-审核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及监察对象的申诉,学院监督电话为029-87082997,邮箱为tian.gao@nwafu.edu.cn。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029-87080151、029-87080161,zhsh@nwsuaf.edu.cn。
(二)招生监督小组职责
1.了解国家招生政策,掌握学校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政策、规定,熟悉招生业务流程。
2.参与对本单位招生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核,严格坚持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申请的工作人员、复核评委、以及监督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当年的招生工作。
3.对本单位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方面的培训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意识。
4.监督检查学校和学院招生政策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招生程序、规定的做法,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5.对本单位的招生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做好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初选审查、复核审查、录取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工作。参与本单位复核现场的巡视工作。
6.受理招生过程中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和妥善处理。
五、其他
(一)考生报考时,请务必及时联系拟报考导师,确定导师有招生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二)学院2022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并全程脱产学习(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计划除外)。人事档案在学院公示期结束以后(具体以调档函上要求的截止日期为准)调入我校进行审查。
(三)对于申请各类专项计划的申请人,考核程序同其他申请人,学校根据教育部核拨的指标数及各类专项计划的相关规定录取,其中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必须为少数民族考生。
(四)心理测试由学院根据复核审查阶段的时间安排确定后通知申请人集中进行。
(五)学院的实施细则中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有关文件或通知。
附件:
1.我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专家推荐意见书
3.我校博士研究生体检表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5.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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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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