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现将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我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兰考县委和河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群组发〔2014〕21号)予以转发,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10月15日
附件:群组发[2014] 2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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